在Brevik大學畢業(yè)之后,先找了份工作,最后搬家到德州,和好友們成立了一家名為“Condor”的公司;而“Condor”這個名稱的由來是來自他在前一間公司里,接觸過的機密企畫之名。雖然Condor是一家以開發(fā)《暗黑破壞神》而成立的工作室,但是要突然推出這種原創(chuàng)作品挑戰(zhàn)性太高,所以一開始還是開發(fā)各種運動游戲《超人》或《神奇女俠》等授權作品,以及《快打旋風》的仿作來維持公司運作。
而這些作品當中的一款游戲,是由Acclaim Entertainment公司下包,預計要在Sega Genesis(MD北美版名稱)主機上推出的《正義聯盟(Justice League Task Force)》,他們還拿著這款游戲,參加了當時在拉斯維加斯舉辦的電子娛樂展(Consumer Electronics Show)。當時電子娛樂展的地位,就差不多等于現在的E3(那時 E3 還沒有開辦),還有許多其他游戲公司參加。
而Brevik在會場上參觀時,發(fā)現附近有一個展臺上展示了SNES(超級任天堂)版的《正義聯盟》,因為他們完全沒從Acclaim處聽到任何口風,所以非常驚訝,游戲畫面還相似到令他懷疑是不是直接移殖。而製作這款游戲的工作室名為“Silicon & Synapse”,相信應該很多人都知道,就是未來會改名成Blizzard Entertainment的那家工作室。
于是Brevik造訪了他們的展臺,進而得知 Silicon & Synapse 也想在電腦上推出游戲。雙方意氣相投,最后決定兩家工作室聯手,合作推出《暗黑破壞神》。
就在這之后,Brevik帶著他的企劃書四處奔走,希望能尋找到肯推出游戲的發(fā)行商,但是他不管找上誰,得到的答案幾乎全都是“RPG 已經不行了,我們不打算投資一款 RPG”。這的確是當時游戲界的普遍看法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