兩被告公司不僅侵權使用“捉妖記”作為其游戲名稱組成部分,更在其電影《捉妖記》公映期間,利用電影熱度為游戲造勢,有“搭便車”的故意,構成不正當競爭行為。此外,兩被告公司還擅自在開發(fā)的手游海報和圖標中使用“胡巴”美術作品形象,構成對其著作權的侵犯。
目前,本案正在進一步審理中。
根據(jù)貓眼中國電影票房總榜顯示,《捉妖記》票房高達24.4億,位列中國電影票房榜第9,也是中國最叫座的動畫電影。